重庆市公积金提取分为线下办理和线上办理两种情况,不同的提取情形所需的办理流程和材料有所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房提取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如购买商品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拍卖房、保障性住房等,在规定时间内,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不同类型房屋的时间要求有所不同,例如购买商品房,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可进行首付款提取和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首付款提取有时间和金额限制,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则在还款期限内按规定操作3。
租房提取:缴存人及其配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租赁商品住房按规定提取3。
其他情形: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偿还购房本息;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12。
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证明材料等。例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提取人应提供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12。
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审查并处理: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1。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人审批:对申请进行进一步的审批,核实相关信息1。
告知申请人,并对受委托银行发出指令,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资金转入职工在该行的借记卡:如果审批通过,会通知申请人,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指定的借记卡账户1。
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或者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大厅、微信小程序重庆公积金、手机APP重庆住房公积金、大厅自助终端、市政府渝快办、支付宝等线上服务平台办理。已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提取,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但对于多子女家庭办理租房提取的,目前无法通过在线方式办理,需临柜办理12。
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除外。缴存人及其配偶在一年内发生全款购房、偿还商业贷款、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可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
缴存人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
公积金提取,不成功不收费,在职在缴离职封存有房无房均可办理,快速到账,不成功不收费,安全可靠,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