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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取公积金?

2025-03-2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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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指南

不同地区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和流程略有差异,下面以西安、南京为例为你介绍提取公积金的方法,同时也有通用的提取条件和基本流程介绍。

通用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 2、3、4 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1

通用基本流程

  1. 申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

  2. 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1

  3. 支付: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1

西安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2. 符合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建电梯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3. 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患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4.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5.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成员中缴存职工可以提取;

  6.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7.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缴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 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9.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0. 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1. 职工为非西安市户籍并与缴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存在以下情况不得提取:

  12.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

  13. 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解除的;

  14.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2

提取材料

  1. 购房提取公积金材料:提取人本人有效原件;银行签章的当月或上月还款记录;配偶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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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流程

  1. 提取申请人可通过西安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受委托银行网点及线上渠道办理提取2

  2. 职工在申请提取时应持有在西安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开设的本人一类账户借记卡。因职工死亡及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资金确实无法转入缴存人本人银行卡的,经提取人书面授权,可以转入第三方账户2

  3. 职工申请销户提取前,应由缴存单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2

  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线下办理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专柜申请。经办人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进行系统录入,并启动电子签名系统,展示提取凭证,经提取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后,采集电子档案并提交业务复核岗复核。在线上办理时按照系统提示直接操作办理2

  5. 西安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2

提取时间和额度

  • 购房:购买商品房(现房 + 预售)、二手房、单位公房,提取时间为自购房合同签定(网上备案)或房屋产权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同一套房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无个人住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2

  • 租房: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限为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时限为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2

  • 还贷: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在贷款系统中选择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间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提前部分还款的,只要当年没有提取过,本年度内可以提取一次;提前全部还清的,只要当年没有提取过,在还清贷款的次月月底之前可以提取一次2

  • 建造翻建房屋:提取时间为自事项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2

  •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2

南京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

  1. 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 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购房所在地应当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4.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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