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一家专业公积金提取代办咨询公司,多年的公积金提取代办咨询经验,不会给您留下任何不良记录和影响,诚信服务。在职提取 - 离职提取 - 一次性提取 - 住房提取。如果您对公积金提取有咨询需求,只需要您联系我们,电话:19957963968,微信同号。即可得到专业的为您负责的解决方案,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中介,主要办理范围:在缴公积金提取代办,离职公积金提取代办,封存公积金提取代办,在职公积金提取代办,均可代办咨询.不限户籍,无视房产,办理成功后不影响续缴和使用!

保山公积金提取代办咨询

2025-04-02 22:14
1

保山市公积金提取方法

确认提取条件

可办理销户提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本人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1. 离、退休的;

  2.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 出境定居的;

  4. 调出保山市行政区域的;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以上的;

  7.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被单位开除公职的1

可申请提取部分余额的情形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4. 支付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的2

准备证明材料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交《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人(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保山市工、建、农、中、农信社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根据不同申请原因还应分别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 离、退休: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批文)1

  2.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供死亡职工身份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医院、民政、公安、法院任一部门出具)、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法律文书、继承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死亡职工配偶还健在的,可用加盖死亡职工所在单位证实公章的继承申请书代替继承(遗嘱)公证书办理;若死亡职工无配偶,家庭情况特殊复杂,且死亡职工所在单位来协助办理的,可凭单位出具的公函或证明代替继承(遗嘱)公证书办理;如果继承关系复杂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对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有继承争议,且单位不便于协助办理的,必须坚持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公证机关进行遗产公证并提交《公证书》方可办理提取)1

  3. 出境定居

    • 定居香港、澳门的:提供****签发的《前往港澳定居证》、派出所注销户口的证明;

    • 定居台湾的:提供****签发的《前往台湾定居证》(台湾身份证或户籍眷本、放弃大陆户口申请书、市公安局外管科、治安大队审批意见书)、派出所注销户口的证明;

    • 出国定居的:提供事由为定居的《出国护照》、定居国出具的《定居签证》、已在定居国获得的身份证件、派出所注销户口的证明1


  4. 调出保山市行政区域:提供调令或相关证明资料1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资料1

  6.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以上:必须是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6个月以上,并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能证明该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批准辞职的文件等证明材料任一1

  7.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被单位开除公职:提供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被开除公职的批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

  8.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

  9.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

  10. 无房职工租房自住: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屋应当在保山市行政区域内;租住保山市普通商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应当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需提供租赁合同等材料2

  11. 支付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需提供相关费用的支付凭证等材料。

申请提取流程

线下办理

  1. 职工凭借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在核实后,向职工开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 职工持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人住房公积金卡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核对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般三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准许提取公积金的通知。

  4. 通过审核后,职工可携带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额会在5个工作日内转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3

在线办理

云南保山公积金也支持在线提取,不过具体流程暂未详细披露,你可以关注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了解在线申请提取的具体操作步骤,并按照指引进行操作3

注意事项

  1. 对非主借人且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退休或死亡职工,允许销户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用于提前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2. 根据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每个账户在每个年度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具体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 提取的金额应不超过账户内的可用余额,并遵守相关的提取规定和流程,如购买自住房、偿还房屋贷款等。每次提取公积金后,账户内的余额需要符合最低存款要求,以保证正常使用3

公积金提取,不成功不收费,在职在缴离职封存有房无房均可办理,快速到账,不成功不收费,安全可靠,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