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类
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外住房;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用于购房;按揭付款购房的,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职工用自己的资金一次性支付购买自住住房,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34。
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4。
租房类: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市场租房,且租房当地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需经公租房、廉租房管理部门将租赁信息报送至市公积金中心备案,核对信息无误可办理提取公积金24。
与单位关系类:可能涉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具体细则未详细提及)4。
其他类: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出境定居、应征;退休等情况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4。
登录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zfgjj.km.gov.cn ),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依据官网步骤提示即可完成办理15。
根据不同情形准备所需材料,向当地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
分中心或管理部业务柜台办理提取手续5。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之后,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和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审核员审查《申请书》和缴存人所提交的相关提取材料,确认与原件相符后,将其存入管理中心,原件退回给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的,由审批人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加盖提取批准章;缴存人凭《提取凭证》到承办处提取业务3。
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3。
以租住公租房、廉租房为例,所需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公租房、廉租房相关材料;公租房、廉租房发票4。
购房提取材料分为一手住房提取、二手住房提取、经济适用房提取、回迁住房提取、法院拍卖住房提取、转账冲还贷提取(使用公积金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等不同情况,具体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准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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