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相应条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办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5: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准备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准备相应的材料,如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需准备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等材料1。
提出申请: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和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4。
审核与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告知提取申请人。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1。
办理地点: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识字岭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河西营业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南湖路隧道南口)、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5。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30 - 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5。
必备资料: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授权查询不动产信息或签署不动产套数声明、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等1。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应还贷款本息,且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额。若缴存职工以该套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则两次提取额度合计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1。
特别注意事项: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只限于本省范围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共有产权提取有相关规定;提取资金转入提取申请人银行卡;同一笔购房贷款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提取申请人须本人到场留存影像资料,提取资料都必须扫描;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等情形不能办理此项提取1。
租房提取: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1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2。
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2。
具体详细情况可微信搜索公众号岳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相关信息,也可拨打咨询电话12329进行咨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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