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积金提取办法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提取方法:
提取范围: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1。
提取要件:身份证明材料、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发票。若增值税发票无法提供,可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均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全额付款凭证。所购房屋在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14。
提取时限: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三年内每年提取一次,可提取三次。缴存人购买异地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计算,6个月后可申请办理,提取时限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起三年内可以提取。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购房提取时不受此6个月条件限制,提取时还须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1。
提取额度:缴存人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套自住住房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支出总额。多位缴存人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所有缴存人及配偶提取额度合并计算,累计不得超过购房支出总额;房屋共同共有的情况同样如此1。
特殊限制:经省资金中心核查,明确该住房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交易的,不予提取1。
提取范围: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房屋在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2。
提取要件:身份证明材料、房屋安全鉴定书、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名单、收款凭证)2。
提取时限:以修缮费用付款凭证日期为准,三年内每年提取一次,可提取三次2。
提取额度: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套自住住房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屋大修支出总价(缴存人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付款凭证所载金额)2。
其他事项:缴存人在申请省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及时办理提取业务;缴存人有公积金贷款需求,提取时须按相关计算规则留存足够余额。缴存人申请省资金中心贷款后,本人、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在还款期内,仅允许以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方式优先偿还省资金中心贷款本息。缴存人在履行省资金中心还款义务期间,配偶作为非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不可以本套房的大修行为或公积金还贷行为申请提取2。
提取要件:身份证明材料;已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注:所购房屋在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4。
提取要件:身份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协议)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低于房款总额20%的付款凭证或拆迁还建超面积部分,补差价款20%及以上的付款凭证4。
提取要件:身份证明材料、租赁专家、教师公寓的合同(协议)、不低于房屋租赁总额20%的付款凭证。注:房屋承租在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4。
提取范围: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后)5。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兰州市区域内无所有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须在省资金中心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三个月及以上且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及以上,按相应规定提取124。
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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