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积金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提取,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用户可通过手机公积金 APP、官网、支付宝等渠道办理,但**部分业务。以手机公积金 APP 为例,具体流程如下3:
进入手机公积金 APP:在手机上点击进入该 APP。
点击业务办理:在页面下方选择业务办理,点击进入。
点击我要提取:在提取业务板块即可看到我要提取选项,点击进入。
选择提取项目:选择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项目,即可在线上办理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用户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具体位置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如需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以及委托授权书5。线下提取的一般步骤如下246:
准备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证明资料: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和提取人签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或书面提取申请。购房人子女或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共同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原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及相关费用发票7。
提出申请:
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也可在省中心柜台或官网自助渠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应真实齐全26。
审核资料:
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省中心对提取申请予以受理,并对申请材料采集电子影像后返还原件:申请材料信息与个人账户信息一致,真实齐全;符合省中心规定的提取范围、金额、时限及次数;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内容清晰可见、印章齐全,未超过规定的有效期限。
已采集电子影像的业务证明材料,同一事项再次申请提取时可不再提供材料原件。
省中心对受理后可现场审核的提取申请,及时予以审核;对受理后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告知提取申请人6。
办理提取:对于审核通过的提取申请,省中心予以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提取资金划转至提取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卡。提取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储蓄卡应为受省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一类储蓄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也可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