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积金的提取需依据不同提取情形,遵循相应的条件、准备所需资料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购买自住住房:缴存职工及配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本人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人,用于本人居住的房屋。购买新建商品房首次提取自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购买二手房自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武汉都市圈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所在地与房屋所有权人的户籍地或工作地须一致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本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在相关许可证件取得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2。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本人、配偶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银行贷款,首次提取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可提出申请,每月可办理提取一次;婚前单独所有的自住住房,婚后配偶不得以购买该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一方有商业性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婚后配偶可以用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偿还该笔贷款2。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的借款人,正常还款满一个月后可申请提前还清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签订按月冲还贷协议(次月生效),还可申请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提前还款,每满6个月可申请一次。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参照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规定执行2。
购买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缴存职工及配偶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办理贷款前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2。
租赁自住住房: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无房租赁自住住房的,自租房之日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居民在市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2。
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缴存人家庭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市域内自住住房物业费2。
居家适老化改造:缴存职工及配偶为年龄超过60周岁父母自有居住住房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符合相关规定,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2。
职工离休、退休;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因工作变动,工作关系调出本市;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5。
不同提取情形所需资料不同,具体如下:
若偿还银行购房贷款本息,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确认的还款流水原件;职工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存折)原件1。
职工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公积金缴存机构办理;
经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账户1。
可以通过咸宁公积金官方网站或相关手机应用进行申请4。
本人及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有贷款质押担保未解除的;
该笔商业住房贷款已结清的;
申请提取所购房屋已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或购房提取的;
购买住房超过政策规定的房屋套数;
提取额度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的;
公积金缴存账户处非正常缴存状态1。
公积金提取,不成功不收费,在职在缴离职封存有房无房均可办理,快速到账,不成功不收费,安全可靠,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