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黄冈公积金的提取方法,需要了解提取条件、准备相关材料、熟悉提取流程,并关注政策变化,以下是详细介绍: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购买自住住房的(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建房、棚改房、二手房);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付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无房职工支付房租的(含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租赁保障性住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职工退休的;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老旧小区改造的;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3。
个人身份证;
收款银行账号;
提取夫妻双方的,一并提供结婚证;
属代际互助提取的(即子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父母公积金的;父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子女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或人口信息定位表)3。
提取黄冈市住房公积金,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提出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核实,并在提取文件上签字盖章。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在中心(处)领取并填写《黄冈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或《黄冈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例如,职工离、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的等情况,领取并填写《黄冈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也领取并填写《黄冈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且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况,经中心(办事处)实地勘察后进行下一步。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取,凭封存凭证及个人直接到中心(办事处)办理24。
提交材料与审批:职工持申请表、单位盖章后的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2。
提取资金:经审查准予提取的,在工作日内签发相关文件交提取职工,职工凭身份证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4。
登录平台:登录黄冈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或黄冈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黄冈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客户端)自助申请提取。以黄冈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为例,进入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办事服务跳转到湖北政务服务网的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页面3。
选择业务并提交申请: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要办理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提取金额限制:购房提取一般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租房提取可能有每月的额度限制1。
政策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职工及时关注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通知和最新政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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