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提取公积金,需要先满足相关提取条件,然后根据条件不同准备相关材料,再通过网上或现场办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省工作所在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实际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2。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但不超过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总金额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购买;
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因病(本人或配偶)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等与住房有关的费用4。
职工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文档未详细列举该条件)4。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申请年度租金支出,且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
租住非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及家庭养育子女情况,确定提取最高限额2:
在海口、三亚地区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最高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夫妻双方按个人限额分别计算合计最高为3000元/月(夫妻双方应均为缴存职工);在海口、三亚以外其他市县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最高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1200元/月,夫妻双方按个人限额分别计算合计最高为2400元/月。
在本省租赁住房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不分市县最高提取限额为每人900元/月,夫妻双方按个人限额分别计算合计最高为1800元/月。
养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人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在上述最高提取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月。
约定提取金额不超过最高限额且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也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不超过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总金额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4。
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4。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方式提取,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一类银行卡账户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账户2。
租住非公共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可选择按月或按季方式约定提取;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按月方式约定提取。约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一类银行卡账户。缴存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并按要求提交办理申请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初审、复核二级审核办结,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2。
文档未提及相关提取时限信息。
缴存人租房提取按以下规定提供申请材料,对能够数据共享获取的材料要件,可免于提供纸质材料23:
缴存人有效证件,配偶提取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缴存人租住非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或租赁登记备案表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无法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的实行承诺办理。
养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人家庭,申请增加提取限额的,还应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等子女关系证明材料之一。
缴存人因单位派驻或分设机构等原因在非缴存市县租房的,还应提供缴存单位出具的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缴存人通过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以及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填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表》(线上渠道为在线表单),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本人无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对象为法定直系亲属、缴存单位专管员等,需提前下载委托书,填写后前往现场办理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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