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准备相应材料,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濮阳市职工满足以下条件,可持有效提取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相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125。
人员状态变化: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15。
病患者有效身份证;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1。
申请审核:职工凭提取凭证和《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5。
办理提取: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到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应告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原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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