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提取公积金需满足一定条件,且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有对应的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5: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上海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首次申请:需前往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柜台申请,带好身份证和本市银行借记卡。填写两张表格,分别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房租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这两张表格可以自己在网上下载,也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填写完后到柜台办理,可先取号再填表格,办理完等待即可1。
线上“租赁续提”:
关注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菜单栏。
选择想要办理的“租赁续提”业务。
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租赁续提申请流程。
确认“用户协议”中两处红框标注的内容。
系统自动返显目前的租赁提取情况,相关内容无需填写。若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和租赁信息发生变化,应前往网点重新办理无房租赁提取业务。
填写本次续提的续申请支付月份区间、选择租赁期限区间并填写办理租赁提取时预留的银行卡末四位数字。
可在租赁续提功能中选择“办理进度查询”查看已申请业务的最新办理状态1。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申请表》。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办理提取审批。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2。
公积金提取,不成功不收费,在职在缴离职封存有房无房均可办理,快速到账,不成功不收费,安全可靠,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