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云港市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相应流程操作,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符合以下情形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
住房相关需求
购买、建造、翻新、维修住房的职工,自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新、维修住房的职工,在住房贷款期间,可以按照还款进度,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特殊情况
职工因疾病、伤残或者家庭生活困难,需要支付特殊住房费用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离职后,可以提取原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新、维修住房等方面,具体包括2:
购买住房:可提取与购买住房有关的费用,如房款、首付、贷款等。
建造住房:自建住房时,可提取与自建住房有关的费用,如土地使用权登记费、建筑安装费等。
翻新住房:翻新住房时,可提取与翻新住房有关的费用,如建筑安装费、材料费等。
维修住房:维修住房时,可提取与维修住房有关的费用,如维修费用、材料费等。
提出申请:职工持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加盖印章4。
提交材料并初审:职工持证明材料及单位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部门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若资料齐全,能当场办理的即收即办4。
审核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14。
办理提取:已审批提取的,申请人持中心的提取凭证、身份证等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逾期应重新申请14。
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出3。
提取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携带齐全相关材料,如无法提供有效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拒绝提取。
提取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提取申请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追回已提取的款项,并撤销提取资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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