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崇明区提取公积金,需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再按照相应流程准备材料并办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提取条件、所需材料、提取流程等信息:
购房相关: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无房产,有购房意向,可申请提取用于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本人或其配偶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且已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也能申请提取1。
租房:职工本人或其子女名下无房产,且在租赁住房合同期限内,可申请提取1。
医疗: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支付医疗费用后,能申请提取1。
离退休、退职:职工离休、退休、退职后,可申请提取1。
失业:失业满一年的失业人员,需满足失业前已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失业期间未再次就业、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这些条件,才可申请提取1。
职工死亡:职工死亡后,其继承人在职工死亡后90天内提出提取申请、与职工之间不存在财产纠纷且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提取条件时,可以申请提取职工名下的公积金1。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同的提取情形所需材料会有所差异:
此外,不同提取类型还有额外的材料要求:
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
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2。
准备材料:按上述要求准备好对应材料1。
填写申请表:填写《崇明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1。
提交材料:将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指定地点1。
审核及提取资金: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领取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一般情况下,提取资金会在15个工作日内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1。
提取公积金前,请先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符合提取条件,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单位或崇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
请妥善保管好相关证件和材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1。
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崇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寻求帮助和指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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