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喀则市提取公积金,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准备相应材料,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柜台两种方式办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购买职工本人自住房、单位集资建房、二手房等情况;建造或翻建住房需提供规划部门批准文件等;大修住房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1。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有限制1。
其他情况:如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调出区外、解除劳动关系或退休等情况也可提取公积金24。
在柜台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优先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再根据提取类型准备对应材料原件:
基本材料:提取人身份证(委托提取的需另提供公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中行、建行、农行、藏行、工行)、结婚证、单位初审盖签后的《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4。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准备的材料: |提取情形|所需材料| | ---- | ---- | |一手住房(不含装修及车位价)|经政府官网备案后的购房合同(三年内有效)、首付款收据、银行转账记录凭证(金额需与合同一致)24| |二手住房|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三年内有效)、契税完税凭证、增值税发票、二手房买卖合同24| |团购住房|团购房协议或认购书(三年内有效)、组织团购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花名册、首付款收据、银行转账记录凭证(金额需与合同一致)24| |新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三年内有效)、土地使用证、建房合同、首付款收据24| |翻建、大修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施工合同24|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电梯竣工验收报告、电梯使用登记证、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专用收据(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24| |住房租赁提取|房屋租赁合同(**于工作地租房)、租赁收据、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需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职工本人及配偶双方所在单位出具未租住单位周转房、公租房、廉租住房证明(配偶方在另一城镇工作的只需提供本人证明),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最低工资的2倍24| |重大疾病提取|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证明或病情诊断书、医院治疗费用单据、医保保险单、个人治疗费用情况说明(单位主要领导签章),涵盖36项重大疾病24|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领取抚恤金相关文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以及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公证书;对继承权存在争议的,还应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24| |提取上一年还款额 - 公积金贷款|无需额外材料,微信搜索“西藏住房公积金”公众号、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点击“公积金”,选择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一年期)即可24| |提取上一年还款额 - 商业贷款(用途仅为购房、新建及翻建、大修)|商业贷款借款合同、近一年还款明细、主贷人个人征信详细版(商业贷款近三年内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记录的不得提取)24| |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账户状态为正常,欠缴小于3个月,微信搜索“西藏住房公积金”公众号,选择提前部分还款,无需材料即可办理24| |贷款结清 - 公积金贷款|无需额外材料,微信搜索“西藏住房公积金”公众号、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点击“公积金”,选择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即可24| |贷款结清 - 商业贷款|商业贷款借款合同(用途仅为购房、新建、翻修及大修)、当月余额对账单24| |调出区外(无公积金贷款和担保的条件下)|推荐区外开户后,微信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众号,点击转移接续,无需材料;也可提供调出区外批复文件在柜台办理24| |解除劳动关系|推荐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微信搜索“西藏住房公积金”公众号、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点击“公积金”,选择离职提取,无需材料;也可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柜台办理提取24| |退休|推荐微信搜索“西藏住房公积金”公众号、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点击“公积金”,选择退休提取,无需材料;也可提供退休批复或退休证在柜台办理提取24|公积金提取,不成功不收费,在职在缴离职封存有房无房均可办理,快速到账,不成功不收费,安全可靠,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