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积金提取一般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流程,具体如下:
购买自住住房:若全款购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若贷款购房,则要提供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异地购房申请提取的,还需本人(或配偶)购房所在地户口本或工作证明原件16。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规划、土地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费用支出凭证,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1。
大修自住住房: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申请人作为缴存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原件(由广西住建厅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大修工程合同原件1份、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6。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根据贷款的类型,如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提供相应的还款证明。商业贷款和区外异地贷款还贷提取时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1份、还款对账单原件,偿还异地购建房贷款申请提取的,需本人(或配偶)购房所在地户口本或工作证明原件16。
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供退休证明即可提取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2。
出境定居:提供公安等相关部门签发的移民批准文件、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6。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需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受遗赠文件原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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