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提取遵义市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缴存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申请获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上述期间内,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购房首付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
职工用自己的资金一次性支付购买自住住房,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456。
建造自住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建造合同》或《协议》原件;家居农村建房的,还须提供耕地占用税税票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通知书》。
购买二手房:房地产主管部门印制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可的二手房交易合同、过户《契税完税证》或契税发票、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持本人公积金缴存证、卡;购房一年内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收据(不少于购房总额的30%);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开商收款银行和账号。夫妇双方支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本户口簿;直系亲属(仅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含配偶〉须提供同一本户口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持本人公积金缴存证;须出示《借款合同》原件;提供还款存折(卡)复印件;商业贷款的需提供银行打印的近期三个月还款明细;支取人身份证(夫妻双方支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本户口簿,直系亲属支取须提供同一本户口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此处所称直系亲属仅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含配偶)2。
未提及明确的非房屋类提取所需材料,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详细信息。
受理:市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岗对职工身份、提取事由、提取要件、提取额度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使用规定要求的当场受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之结果。提取申请人对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承办:市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提取岗负责承办。
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负责人审批(特殊提取报市中心审批)。
划拨:提取业务受理完成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划拨岗开具《拨款通知书》,由提取当事人将《拨款通知书》送交指定受托办理银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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