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并需支付房租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迁出揭阳市或出境定居的;
失业或下岗人员,且连续失业或下岗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的;
管委会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
需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前往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具体为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办事窗口),还需要《公积金个人提取承诺书》、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14。
需要承诺书、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证明、借记卡或存折、发票等1。
需要无房证明、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银行卡、租金发票等。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办理租房提取,还需在小程序内按流程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等1。
需携带居民身份证、职工退休证、离休证、借记卡或存折等1。
要携带身份证、提取承诺书、劳动力评估鉴定等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还需《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等1。
材料有签证、户籍注销证明、借记卡或存折,以及《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等1。
需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等,还有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等1。
所需材料有申请表、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许可、翻建发票等1。
材料有申请表、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1。
需要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等1。
准备对应提取情形所需的材料。
携带材料前往揭阳市、普宁市、惠来县、揭西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提交申请。例如购买自住房提取可前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办事窗口;异地购房提取也需携带材料前往上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提交申请145。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即可完成提取。如异地购房提取,办结时限为 3 个工作日5。
公积金提取,不成功不收费,在职在缴离职封存有房无房均可办理,快速到账,不成功不收费,安全可靠,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