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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提取代办咨询

2025-03-3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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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方法

广州市公积金提取主要分为租房提取、销户提取、购房提取等,以下是不同提取情形的详细介绍:

申请条件

购房相关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自住住房;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2.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13

建造、翻建、大修相关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1

增设电梯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1

租房

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12

下岗、失业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1

劳动关系解除

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1

离休、退休

离休、退休的1

丧失劳动能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

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1

缴存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1

其他

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1

提取对象规定

缴存人或者配偶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提取条件的,仅可以一种条件申请提取;缴存人或者配偶有多套住房符合同一提取条件的,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符合购房、建造翻建大修、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缴存人及配偶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房产而产生的提取资格自动丧失1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 可以手机提取的事项,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60岁,女≥55岁)还可以通过中心网站 - 个人业务办理1

前台办理

申请人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备注: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1

不同提取情形的具体要求

租房提取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1. 申请时间: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不含补缴)后且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2. 申请材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1份,租赁用途需为普通住宅或居住并加盖备案专用章)、房租发票(原件1份,若核定的可提取额度已提完的,需提供新的房租发票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1份)。

  3. 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

  4. 提取额度:月租金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计入提取额度2

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

  1. 申请时间: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不含补缴)后可以提出申请。

  2. 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3. 提取额度:2023年5月起为1400元/人/月。

  4. 注意事项: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等相关规定2

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

  1. 申请材料(个人向住保办租住):租赁合同(原件1份)、房租收据(原件1份,若核定的可提取额度已提完的,需提供新的房租收据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 申请材料(租住单位集体向住保办租住):租赁合同(原件1份,即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房租收据或发票(原件1份,若核定的可提取额度已提完的,需提供新的房租收据或发票原件)、单位与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集体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1份)。

  3. 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不超过租赁合同起始月至申请提取当月的租金,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2

非按揭购房提取

申请时间

  1. 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2. 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3

申请材料

  1. 一手楼: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征地拆迁的可提供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原件1份)、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户口簿(原件1份,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房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1份,在配偶户籍所在省购房的需提供)、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1份)。

  2. 二手楼: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原件1份)。

提取频次及额度

  1. 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

  2.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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