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荆门,公积金提取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提取情形1234:
购房相关:购买自住住房,无论是全款还是贷款购房均符合条件。全款购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贷款购房除购房合同外,还需提供贷款合同等。
住房建造、翻建、大修:需提供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若涉及费用支出还需提供费用支出凭证。
租房:在荆门没有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提供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离职相关: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账户封存满一定时间;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以及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退休:退休人员凭退休证明可提取公积金,一次性结清账户余额。
出境定居: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者出境定居的证明。
重大疾病: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等材料,能够提取公积金。
其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出申请: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进行初审并出具相关证明2。
提交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口本、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申请人需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并注意遵守相关规定3。
等待审批: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如有需要,及时提供补充材料或协助调查3。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4。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4。
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不过,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频次进行了调整,新增按月提取业务45。
此前荆门住房公积金对于购(建)房提取有额度限制,如首次购(建)房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90%;二次购(建)房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50%,但现在已取消购(建)房提取限制4。
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提取申请被拒绝,甚至承担法律责任1。
了解提取的额度限制,不同的提取情形可能有不同的额度规定1。
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一般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申请1。
提前了解提取条件,确保自身符合要求;仔细核对所提交的材料,确保完整和真实性;遵守申请流程,按时缴纳相关费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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