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取公积金之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可分为住房消费类提取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具体如下:
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1。
退休的;
出境定居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
非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
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本市自住房遭受火灾、地震的;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1。
可在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也可线下前往旗舰店(提取银行受理网点)办理35。
通过“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进入后选择菜单栏“我的 - 个人用户”;
注册登录个人网厅,选择“业务办理”;
选择“提取申请”,这里有各种类型的提取,比如购房类提取、租房类提取、其它类提取、销户类提取等。以购房类提取为例,选择“购房类提取”;
职工以不同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线下办理方式有所不同:
银行存单方式: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存单,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准单,职工或代理人凭当日提取核准单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期存单4。
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卡转账,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开户银行和卡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银行卡。目前银行卡转账方式只限于有银 - 联标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资银行)4。
支付购房首付款至售房单位方式: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4。
职工填写与提取类型相符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此表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由贷款银行审核盖章);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职工及配偶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初审、复核、授权的程序办理,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和经办银行的受理审核部门在审核资料真伪的同时,需留存复印件;
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受委托缴存银行,对职工及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商业贷款的首套住房,原则上要求上人行系统核实,如仍有疑问的则应与贷款行核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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