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或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购买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提交经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购买二手房的,提交销售不动产发票、完税发票或涉税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提交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结算单、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参加集资建房的,提交集资建房个人交款计算表或批准文书、分房方案、集资建房人员名单、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
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同一笔购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该笔贷款余额或申请提前还款的本金7。
民政部门确认的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用于支付房租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5。
基本材料:提取本人公积金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提取人在工、农、建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13。
不同情形补充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还需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上述提取条件中对应的各类证明材料7。
委托办理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下形式之一的委托书原件(夫妻关系且公积金贷款信息体现为共同还款人的,可不提供):
单位统一办理材料:单位为职工统一办理提取,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职工委托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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