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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公积金提取代办咨询

2025-03-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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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公积金提取方法

提取条件

大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可分为房屋类和非房屋类:

房屋类

  • 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用于支付首付款余额的;

  • 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 本市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 本市大修自住住房的;

  •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5

非房屋类

  • 本人及配偶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病、大病的;

  • 退休的;

  • 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迁出本市的;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5

所需材料

缴存人向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时,需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提取情形所需证明材料
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用于支付首付款余额1. 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在合同中注明使用住房公积金(在补充协议中注明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2. 部分首付款收据6
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 已过完户的房屋所有权证;
2. 契税发票6
本市建造、翻建自住住房1.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 房屋所有权证(仅翻建自住住房时提供);
5. 购买建筑材料及施工费用支付凭证。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6
本市大修自住住房1. 土地、规划、建设部门相关文件;
2. 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
3. 房屋所有权证6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初次申请)1. 贷款银行或外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的贷款合同,如购房地址不详细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2. 银行或外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加盖相关业务印章的贷款余额证明(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证明及还款明细表或还款计划书,并加盖银行或外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
3. 偿还外地市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贷款所在地的工作证明和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派驻外地市单位仅需提供其单位的外派工作证明;
4. 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实贷款人贷款信息,并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或在外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打印的相关报告6

此外,本人需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还需到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4

提取流程

受理审核

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出提取申请,市中心服务大厅或县管理部业务操作员受理初审。重点审核身份证信息与中心业务系统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提取条件、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资料,说明原因告知申请人;符合规定的,须签注意见并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盖责任审核章,并对其真实性、合规性负责1

确定提取

市中心服务大厅或县管理部业务操作员依据审核材料进行录机存档,确认提取。重点核实收款人姓名、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核对提取原因、提取金额,打印《提取清单》等,经提取人或单位经办人核验并签字认可1

转账支付

中心计财科依据系统生成提交的提取业务信息,进行导出、整理、核对,无误后转账支付1

注意事项

职工骗提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如果没有成功,本人认识到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被冻结1年;如果已经成功,但积极退还了骗提金额,并配合调查的,将冻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年;如果骗提成功后,且超过规定时间仍拒绝退还,不配合相关调查处理且态度恶劣的,属于挪用性质,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处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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