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
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的;
离休、退休的;
出境定居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
不过,存在以下情况时会有限制: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
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解除的;
职工家庭成员(包括职工及其配偶)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 职工家庭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对购建住房、租房、法院扣划、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等提取暂不予支持,在公积金贷款无逾期情况下,可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2。
《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身份证明;
关联卡;
按房屋性质不同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准购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购房款发票;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所购拆迁安置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明;
购买公有住房的,应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购买拍卖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的,应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2。
身份证明;
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按不同性质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建房款发票;
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翻建费用发票;
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证书、房屋危险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2。
借款人配偶非共同申请人的,需本人亲自办理或授权办理,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2。
《借款合同》;
个人征信报告(需借款人现场授权查询)。征信报告无法查到相关借款信息的,须提供近期还款凭证;
关联卡2。
关联卡;
按情形不同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家庭无房产证明(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可通过住建和不动产部门联网系统查询数据信息的,免于提供);
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申请人身份证明;
联机备案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2。
《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身份证明;
配偶签约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2。
配偶非共同还款人签约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关联卡;
《借款合同》;
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需借款人现场授权查询个人征信报告)2。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房屋产权证原件;
实际出资证明原件(付款发票或收据)2。
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和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
关联卡2。
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退休信息与社保联网信息相符或提取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免于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2。
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登记手续;
残疾证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关联卡2。
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登记手续(社保共享数据验证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或保险转为个人缴交的、职工所在单位因撤销、解散、企业破产等原因转入托管或因弃管、注销等其它原因转入调查代管的,免于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2。
需按相关规定准备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文中未详细提及具体材料要求)2。
缴存职工提出申请:职工准备好对应提取情形所需的材料3。
窗口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由公司的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盖公章和财务印鉴,然后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13。
办结,通知申请人: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转账等操作后,会通知申请人提取业务办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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