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分为住房类和非住房类,具体如下:
一年之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职工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本息;
偿还职工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银行住房贷款本息;
租赁朝阳市市辖区内自住住房支付房租;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离(退)休;
调离本市;
患重大疾病并无力支付医药费;
户口迁出朝阳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失业两年以上且未重新就业;
出国(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
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
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根据不同提取情形准备: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的工程概(预)算书2。
离退休:提供离退休证或审批表2。
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死亡职工死亡证明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件2。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至还清贷款本息止,夫妻双方每次提取不得超过当年的还本付息额,提前还款的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2。
出境定居或迁出本管辖区:应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出证件2。
职工提供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并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单位核实后在申请上加盖公章;
职工持以上材料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周一至周四为四个工作日办理);
中心服务大厅受理审核,进行二代身份证读卡进入管理系统,对材料原件扫描录入;
采集提取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及帐号并签字确认(二楼);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购房提取受理申请之前的查验时间不计算在内);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3。
此外,若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办理相关业务。符合朝阳住房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2。公积金提取,不成功不收费,在职在缴离职封存有房无房均可办理,快速到账,不成功不收费,安全可靠,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