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公积金提取方法主要包括提取条件、提取所需材料、提取流程等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吕梁市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房屋类: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以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5。
非房屋类:
离休、退休的;
出境定居的;
调出吕梁行政区域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吕梁辖区外就业或参军、上学的;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和下岗或失业,两年未就业的;
职工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5。
此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1。
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购房证明)、购房发票(或者收据)5。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房屋所在地一致的职工(或者配偶)户籍证明5。
大修自住住房:提供区、县级以上房管、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房屋所有权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按期偿还住房贷款凭证5。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供承租职工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支付房租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婚姻关系证明5。
离休、退休:提供离、退休证或者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提供伤残证或者区、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证明(1 - 4级)、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5。
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5。
调离本行政区域:提供人事调动手续(或者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与原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调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5。
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簿、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5。
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提供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者职工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在集中封存户封存的职工办理提取,还需提供由分中心、分理处出具的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5。
提出申请: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专管员完整填写《吕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2。
提交资料审核: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分中心、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分理处应当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23。
如需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专业律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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