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积金提取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相应流程,准备好所需材料进行办理,以下是详细介绍: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如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等。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高于管理委员会规定。
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离休、退休、退职:提供退休证明。
出境定居:提供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定居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因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
迁出本省行政区域:提供迁移证明。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不同的提取情形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形的申请材料示例35:
此外,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应当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5。
单位审核:单位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填写《省直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连同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提交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相关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45。
中心审批: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2。
办理提取:符合条件准予提取的,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相关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需提取现金的,由业务科出具支付凭证,办理提取;需转账的,由会计科办理转账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一般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34。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线上办理商业贷款提取业务,新增支持光大银行和交通银行,有更多的缴存职工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具体线上操作指南可关注邯郸新闻网获取详细信息1。
此外,河北省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政策差异,例如:
石家庄:自2024年12月25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1。
省直: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租房提取新政,进一步加大对省直缴存职工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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