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相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寓性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缴存职工及配偶在设区城市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6。
退休与定居:离休、退休;出境定居6。
劳动关系变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调离本行政区域;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456。
其他情况:死亡、被宣告死亡;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遇到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患有地方医保部门确定的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456。
此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同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和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6。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应当提交对应情形的证明材料,示例如下:
购买单位出售的公房:须提供房改部门3年以内的批准文件、购房职工花名表及交纳房款凭证6。
购买商品房:提供签订日期3年以内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或者办理日期三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6。
购买保障性住房:提供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和购房证明材料,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6。
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5。
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提供未就业证明5。
出境定居:提供出境定居证明5。
初审准备: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所需资料一般包含对应提取情形的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可能还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如《提取表》《朔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等123。
单位盖章: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或者职工或受托提取人携带经单位审核、单位公积金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提取表》和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审核12。
中心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若不予批准,会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人。中心审核通过后,会在相关表格上加注意见并盖章1。
办理支取: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或者职工到中心业务大厅提取窗口办理提取业务手续,提取业务人员依照审批意见为其办理提取手续,支付方式可能为直接提取现金、入卡/折方式,也可能是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1234。
目前搜索结果未提及2025年朔州市公积金网上提取的具体流程,但通常网上提取可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进行。一般步骤可能为:
注册登录:在相关平台完成注册并登录自己的公积金账户。
提交申请:在平台上选择提取类型,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审核与反馈: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结果会通过平台消息、短信等方式反馈。
资金到账: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会按规定方式转至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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