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等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房屋类:
其他情况: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突发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5。
准备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准备相应的材料。例如:
购买自住房: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提取。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价总额;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14。
患大病提取:需提供一年内的住院病历、诊断书及大病保险结算单据、提取人与患者关系材料、提取人名下银行卡、提取人身份证件5。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职工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应当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件1。
提出申请:职工持准备好的相关材料向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管理部提出申请。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为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106号;抚宁区公积金管理部地址在抚宁县抚宁镇长征路金山新园12号;青龙区公积金管理部地址是青龙县青龙镇滨河路山水雅园小区对面;昌黎区公积金管理部地址为昌黎县昌黎镇东大市场公安分局东行50米;卢龙区公积金管理部地址在卢龙县卢龙镇永安路(卢龙大酒店东行150米路南)1。
审核与支付: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将提取资金划转入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5。
自2024年3月21日起,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多项线上业务,职工可以通过手机在线办理,资金办结后即时到账。具体业务及办理方式如下:
租房提取:通过微信公众号或APP进行网上申报,上传无房证明后,审核通过即可提取3。
购房提取:全款购房且有产权证的,可以通过线上申报并上传相应材料,审核通过后提取3。
商业贷款提取:支持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商业贷款提取,通过线上办理并录入对应信息后即可提取3。
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封存日期满180天的,可以通过线上办理并录入信息后提取3。
职工可以通过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中的“业务指南”查询具体的提取所需材料3。
缴存职工携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认购协议到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开具《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申请确认书》。
持《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申请确认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完成购房首付款中自筹资金支付。
职工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购房地所属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直付首付款,现场签署《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授权、承诺书》。
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开发企业指定收款账户4。公积金提取,不成功不收费,在职在缴离职封存有房无房均可办理,快速到账,不成功不收费,安全可靠,欢迎咨询!